锡盟生态公益林管理关于2016年
三公经费、会议费公开工作的说明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盟财政批复的2016年三公经费、会议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职能职责
锡盟生态公益林管理站是承担组织和指导全盟重点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培育、保护、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能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有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指导全盟重点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的培育和保护管理;开展国家重点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定权发证、实施方案的编报、组织实施、档案建设与管理、消长变化统计上报等工作;协助财政部门进行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工作任务
开展国家重点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定权发证、编报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档案建设与管理、公益林消长变化统计上报等工作;协助财政部门进行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并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站现有在职职工17人,退休职工17人,遗属2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核定情况
1、2016年我站三公经费核定为14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1.8T排量汽车,上年结转资金列支。
2、2016年我站会议费核定为3万元,拟召开三类公益林管理示范现场会1次,会议1天半,参会人数25人,按锡党发(2014)36号规定,住宿费300人×2天/人=1.5万元;伙食费100元/人/天×1.5天=0.75万元;会议室租用、材料费、杂费0.8万元;交通费0.45万元,需要会议经费3万元,由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锡盟生态公益林管理站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