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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盟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盟林业局局长鲍文东

发布时间:2014-05-13 来源:锡盟林业局
 

在全盟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盟林业局局长鲍文东

201431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区林业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盟委扩大会议及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林业发展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行署对召开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指示,我们将贯穿到会议中认真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3年工作简要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林业厅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旗县市区林业部门的艰辛努力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各项林业建设任务。

(一)重点工程任务全面完成。全年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272.5万亩,为历年最多,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240万亩,造林补贴25万亩,重点区域绿化7.5万亩。完成补植造林11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03万株。

(二)森林资源有效保护。争取到735万亩重点公益林列入补偿范围,国家补偿总面积达到1652万亩。1911万亩森林资源参加森林保险。依法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项目。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全线60公里长的宝格达山林场边境防火隔离带首次实现全线贯通,连续8年实现森林防火零火情。森林病虫害防治率和检疫率均控制在自治区指标范围内。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087起,挽回经济损失169万余元。

(三)林业产业稳步发展。依托沙源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项目带动,新增经济林28万亩。全盟育苗1.7万亩、4.3亿株,同比分别增加150.5%215%,初步形成了国有为骨干、企业为龙头、个人为补充的多元化种苗产业格局。全年实现林业产值7.6亿元,同比增长11.9%

(四)民生林业得到体现。认真落实各项林业惠民政策,创新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机制,鼓励农牧民及其合作组织参与林业建设和产业发展,多渠道拉动农牧民增收。2013年,林业政策补贴、工程项目带动、产业拉动三个方面直接惠及农牧民的资金总量为4.36亿元,全盟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达1026元,人均增收197元。

二、我盟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春节前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工作时,对全区生态保护建设做出了“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历史判断。这也正是我盟生态建设现阶段的实际状况。我盟地域面积宽广,地理位置独特,地貌类型多样,既是草原大盟,又是荒漠化大盟、林业大盟,全国五大沙地中,我盟就占据两个,境内面积6.6万平方公里,占五大沙地总面积的35.6%。全盟四个水系的源头和主要水源涵养区都在重点林区,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区的5.8%,水系保护治理的形势十分严峻。全盟城市(镇)建成区绿化率平均为20.3%,距自治区要求的30%还有较大差距,重点区域绿化任务也很重。而我盟宜林地资源2900万亩,居全区第一位,是下一步林业发展的有利空间。因此,我盟加快林业发展既有优势和潜力,又面临挑战和压力。

我们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两大沙地综合治理、四个水系保护治理、四个重点区域绿化、三个产业区开发建设”的总体思路,这一思路得到了盟委、行署的充分肯定,做为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总体规划中的重要内容被确定下来。

分析当前林业工作,总体形势很好,各地的干劲也很足,但是在日常监控、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等环节中我们也看出,长期积累、沉淀的一些问题十分突出,比如营造林“两率”只是浮在表面,实质上进入资源的比例很低;在林业生产布局上随意性大,重点不突出,经营和管护主体不确定,导致整体效益不高;种苗执法监管不到位,苗木结构不合理,调运渠道混乱;不能有效利用林地资源数据成果,给资源管理和监测带来很大困难;项目区管护漏洞多,牲畜毁林现象普遍,甚至出现飞播、封育项目区围栏全部丢失情况;集体林权改革推进较慢,徘徊不前,资源资产评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国有林场改革还是空白;林沙产业滞后,规模小,质量差、效益低,与农牧民利益结合不紧密等等,这些问题,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原因,已经严重影响了林业工作的发展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必须认真加以研究,下大力气解决。

三、当前我盟林业工作重点

围绕自治区和盟里的精神,盟林业局已经制定了《2014年全盟林业工作要点》,请各地结合实际,将各项重点工作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认真落实。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审视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研究措施,重点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   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切实提高营造林“两率”

营造林“两率”和森林覆盖率一直是衡量林业建设的核心指标。从200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到2012年森林资源统计年报,全盟森林覆盖率仅从7.13%增长到7.20%,增长0.07个百分点,核算到面积,进入到资源的新增林地仅21万亩。而倒推三年,2007年到2009年全盟仅沙源工程人工造林和退耕荒山造林面积就达50万亩,成林率仅42%,如果把封育、飞播算进来,成林率不到10%,折射出的主要问题就是造林“两率”低,这是事关建设成果最突出的问题。目前国家对营造林质量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核查体系,不仅开展年度核查、定期核查,而且进行长期监测、审计;不仅对资金审计,而且对工程建设进行跟踪延伸审计。随着生态文明制度的健全,将强化营造林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务必采取强有力地措施抓紧解决。一是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从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抓起,对种苗、整地、栽植、抚育、管护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严格验收,各旗县市区在春季和雨季生产结束后要分别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建立完整的施工档案和验收报告,盟林业局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将质量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首要依据,营造林质量不合格的在年度评优中一票否决,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且调减下年度任务和投资,对出现质量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二是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盟、旗县市、乡镇苏木三级林业部门联手抓,对营造林质量实行专项推进。盟林业局领导包片,科室、二级单位包旗县;旗县林业部门包乡镇、包重点工程,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每个重点工程项目区都有管理、技术两方面的直接责任人。营造林生产的关键时节,重要节点,责任人必须到位指导和把关。三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督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结合今年的生产安排,集中力量对历年工程项目区的建设质量和管护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查漏补缺,坚持三季补植,把不合格地块全部补足补齐,把毁坏的围栏设施全部补上,并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建设成果不受损失。这里重点强调一下,今年是退耕还林阶段验收的收官之年,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对2006年退耕地和去年验收不合格地块,在春季全部补植合格,确保全部通过国家验收,保障退耕户利益不受损失。

()进一步优化布局,切实提高林业建设的综合效益

林业建设布局是一个时期林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基本框架,布局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林业建设整体效益的发挥和总体目标的实现。自治区在 “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和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中,打破盟市界,按生态功能区和资源、生产等要素划分了若干重点建设区域,进行分类指导,并确定了八个百万亩和千万亩的建设基地,其中包括我盟百万亩沙地榆和樟子松基地。我们通过研究梳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将过去的四个百万亩工程延伸为六个百万亩工程,作为实现林业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一是以蓝旗、白旗、阿旗等旗县为主,通过围封保育,促进更新、造林飞播,建设百万亩沙地榆复壮工程、百万亩人工灌木柳工程;二是以多伦、太旗为主,建设百万亩樟子松工程、百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三是以东乌、西乌两大林场为主,通过天然林保护、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建设百万亩水源涵养林工程;四是以东苏、西苏、白旗、蓝旗、黄旗等旗县为主,通过封禁保护、飞播造林、工程固沙等措施,实施百万亩重度沙化区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全区沙源二期工程规划已通过自治区政府批准,大的任务体系已基本确定,各地要按照全盟林业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六个百万亩基地”建设重点,超前谋划,抓紧完善中长期林业规划,进一步明确具体建设重点和切入点,并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纳入地方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屏障总体规划中,为各项工程的具体实施、顺利推进赢得主动。

从当前情况看,随着近些年生态建设先易后难的逐步推进,一些集中连片,容易落实地块、方便工程实施的地块已基本治理,下一步面临的,一方面是与农牧民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小而散地块,另一方面是交通十分不便,难于建设和管理的远山大沙,这就需我们多想办法,多方努力,攻坚克难,努力把各项工程集中向重点区域、向百万亩基地布局。一是公开工程建设信息,畅通农牧民申请工程建设的渠道。将林业工程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管护要求、林权政策通过宣传单、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到苏木乡镇、嘎查村和农牧民中,使重点建设区域的农牧民和基层组织明白林业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政策要点,争取农牧民积极主动拿出沙化土地进行工程建设。二是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补贴政策落实调整土地。由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按照生态建设的重点布局,将林业工程项目逐级落实到具体地块、落实到户。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推动重点区域绿化持续开展 

重点区域绿化去年全面启动,成效斐然,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一些地区和相关部门急于求成,出现了地块选择不当,水源和管护措施没保障,模式单一、纯林过多、大树进城、栽植太密等违背规律的行为,不仅景观效果不突出,成活率不高、引发病虫害,而且造成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更不符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因地制宜,坚持抓长,注重成效”的总要求。请各地认真总结去年的经验和教训,扬长避短,建立长效机制,积极稳妥抓实抓好。一是在地块确定上,一定要有水源保障和管护措施,要按照行署下发的2014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及时与交通、城建、经信等部门沟通,向政府汇报,想法设法解决土地征用、调整的难题,保任务、保重点、保质量。二是在模式确定上,要不拘一格,避免死搬硬套,注重乔灌混交,针阔混交,高低错落,疏密有致。城镇、园区要注重绿化艺术,贴近自然、美观舒适;矿区绿化要注重加长、加宽、厚重;通道绿化要注重点线结合,因段施策;村屯绿化要注重村内村外绿化衔接,体现村中有林、林中有村。三是在树种选择上,要坚持适地适树,优先选择乡土树种,既要考虑景观效果,更重要的是树种的成活率和稳定性,不允许使用未经引种试验成功的外来树种,严格控制苗木规格,杜绝大树移植,禁止远距离调运苗木。这里重点强调的是,大部分重点区域绿化工程都由绿化企业承包,林业部门要在造林树种和苗木规格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监管。

(四)进一步调结构提质量,切实抓好林业建设的种苗基础

通过多年的努力,全盟育苗生产打破了国有苗圃一统天下的格局,从数量上推算育苗总量可以满足生产建设的需要,但是从实际看来,存在的问题很多,甚至有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是种苗结构不合理,缺乏可持续性。在苗木总量中,近几年大工程带动,樟子松小苗数量猛增,但存在质量不高的现象,留床的榆树、柠条、山杏等大田苗木较多,而高质量、品种多样化的绿化苗木、经济苗木则稀缺,良种壮苗明显不足。二是种苗市场混乱,盲目生产,无证经营,许多苗木没有任何检验检疫手续就流向市场,用于生产,造成种源不清,质量没有保障,价格大起大落。同时,国有苗圃生产经营滞后,在苗木生产上,既不掌握外部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又不衔接当地生产需求,而是墨守成规,按老计划生产,有些国有苗圃已将土地出租或改作他用,在育苗数量、质量方面已经起不到骨干作用,品种导向上起不到带动作用。三是苗木使用违背规律。长距离外地调苗,甚至从疫区调苗,滥用大苗。四是种子生产存在短板。由于种子短缺,每年飞播用种招投标后,都存在种子不能按时到位、质量差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着造林质量的全面提高,制约着林业生产的健康发展。下一步要集中力量,下大力气解决。第一,进一步规范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国家已将种苗生产经营许可下放到县级主管部门,这更方便对生产经营者的掌握了解,要本着既积极鼓励,又从严把关的原则,实地查验,规范审批,把住种苗生产经营的入口关。第二,加强国有苗圃的骨干带动作用。要抓紧完善国有苗圃生产规划,调整育苗结构,在育苗生产标准化、种苗结构合理化、经营管理规范化方面真正起到骨干带动作用。第三,提供育苗生产的信息服务。盟级种苗主管单位和旗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多方掌握种苗生产经营、品种导向以及市场价格等方面信息,及时指导育苗业主并规范经营行为。第四,强化种苗行政执法。今年春季,盟和旗县市两级要组织种苗、森防、森林公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远距离跨区域调运苗木、大树移植、有害生物侵入,无证经营等问题,并形成常态化检验检疫制度,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不合理调运苗木行为。

(五)进一步强化职责,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增加,征占用林地情况也逐年增多。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2013年国家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厅对我盟两个旗县使用林地情况开展了卫片核查,发现了多起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目前,林地保护管理的形势还十分严峻。这里面,既有政府为推动项目开工建设造成的违法用地,也有个别企业、个人顶风作案破坏林地;既有工程建设将林业用地变为建设用地,也有种植项目毁林开垦将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前者在工业项目集中地区常见,后者更多是在南部地区种植土豆的喷灌圈。

这些案件的发生,既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也对我们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敲响了警钟。“为职一方,守土有责林地是林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保护林地不仅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也是一条高压线,各地一定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变被动为主动。对于符合我盟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工程项目,要有大局观,站在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做好服务工作,一是要主动介入,宣传国家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尽量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林地的,要依法履行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二是要严格把好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关,优先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严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及一级国家公益林地等红线,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开垦将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土地。三是从严管理,要发挥林政资源和森林公安的执法作用,依法查处违法占地行为。

目前,旗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已编制完成并经由旗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这是林地保护利用工作的钢性规划,也是考核各级政府林业“双增”目标的钢性指标,标志着林地保护已经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规划》通过划定林地的保护等级,分别制定相应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措施。各地要将规划确定的林地保有量、林木保有量及使用林地控制规模等指标,通过年度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方式,列入各级目标管理内容,下达到苏木、乡镇和林场,实行目标责任制的动态管理,建立和落实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通过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制止违反林地保护利用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六)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1、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史上一项重大改革,事关林业建设发展的全部内容,与农牧民利益密切相关。目前我盟已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一些适合牧区改革的措施做法得到了自治区政府的赞同并在全区推广。但是现阶段工作已经落后于其它盟市,一是主体改革林权证发放仍有死角,个别旗县发证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影响了档案完善和整体移交工作;二是配套改革滞后。大部分旗县没有建立林权管理、评估和服务机构,已经建立的职能也不完善,工作也没有全面开展,各项配套政策的制定几乎是空白。下一步主体改革的主要工作是发证扫尾和档案完善、移交工作;配套改革的主要工作是组建机构,制定完善政策、搞好社会化综合服务,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主体改革方面,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切实抓好集体林权证登记发证的核实和扫尾完善工作,争取上半年完成向档案部门的整体移交工作。配套改革方面,一是抓紧向党委政府汇报,向编制部门申请,在原林改办的基础上组建起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资源富集旗县要组建林业要素市场,搭建流转服务平台。这方面赤峰市的工作比较超前,已经有11个旗县成立机构,而且在两个旗县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值得学习借鉴。二是抓紧制定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和引导林地林权依法、自愿、有序流转,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和林权抵押贷款资产评估服务、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林业市场信息服务,为农牧民开展林业经营提供保障。三是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鼓励引导农牧民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协会等合作组织,促进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目前盟里已编制完成《全盟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待征求意见论证后下发各地用于指导实践。

2、关于国有林场改革

目前国家正在进行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自治区将选择几个盟市和部分旗县列入国家改革试点范围,有条件的旗县和国有林场要抓紧理清林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积极向上争取列入改革试点范围。各旗县市也要把握国家重视国有林场改革的形势,不等不靠,积极稳妥抓好下面几项基础工作。一是积极向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政策上靠拢,结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扶贫、危旧房改造等项目,搞好道路、住房、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搞好林场职工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作,帮扶特困职工,保障职工生活,维护林场稳定。三是坚持以林为业,多种经营的原则,在保护好现有资源的前提下,研究探索森林旅游、林副特产品采集加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林业产业发展途径,逐步壮大林场经济实力。四是围绕水系保护治理,组织职工承包或参与工程建设,拓宽增收渠道。五是要研究国家和自治区的改革政策,在机构性质和职工身份方面及时跟进。

(七)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切实保障林业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盟林业、财政、审计部门对过去两年林业重点工程资金检查和审计结果,一些旗县仍然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的违法违纪问题,有的数额十分巨大,个别旗县甚至滞留农牧民的政策补贴资金,不仅严重影响了林业重点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而且损害了农牧民利益。今年上半年,自治区审计厅将对全区20122013年度林业生态建设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包括京津风沙源、造林补贴、农业综合开发、森林植被恢复等所有建设项目。我盟这两年的林业专项资金近16亿元,覆盖全部旗县市区。请大家高度重视,及早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促进资金到位,规范运行程序,及时结算、及时报账,避免资金大量滞留在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同时,要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盟级检查、审计和旗县自查的问题,从对国家负责、对地方负责、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出发,务必及时整改,限期纠正。

(八)搞好群众路线活动,抓好春季林业生产

当前正值全盟上下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又面临春季林业生产和护林防火的关键季节,请大家将活动内容与工作重点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一方面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在机关单位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两条线上实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在想问题、做决策、抓工作时,把服务意识作为转变职能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有利于林业发展、有利于农牧民增收上,切实为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把思想和行动放在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质量上来,用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林业发展。另一方面要早安排、早动手、早落实,提早做好地块落实,工程招投标,种苗、机械、施工组织等前期准备工作,随着气候变暖及时开始造林,集中力量抓好春季林业生产,以良好的开局来促进年度整体工作的提高。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林业发展的攻坚之年。国家、自治区林业发展形势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全力开创林业建设新局面,为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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